微信聊天在业务运营中非常常见,已经被用作商业沟通的常用工具之一,如微信谈判、下单、发货通知、对账等。那么,当款项拖欠时,如何通过微信聊天记录追回款项?我们通过一个案例来分析一下。
上海要账公司分享案情摘要:
1.甲公司是一家从事粮油经营的小企业,批发销售粮油、鸡蛋、干货等食品。B公司每月向A公司购买粮油,用于公司食堂。
2.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合同,而是通过微信在A公司老板和B公司行政经理之间进行沟通,通过微信短信或语音通知A公司送多少粮油给B公司,并约定货到60天后结算货款。
3.转账方式是甲公司老板和乙公司行政经理通过微信进行账户对账后,将乙公司财务的个人账户转入甲公司老板的个人账户。
4.连续交易两年,B公司财务紧张,货款连续六个月没有结算。A公司在多次催款未果后向法院提起诉讼。
5.A公司提交的证据只是微信聊天记录和银行催收记录。
6.庭审中,B公司否认提出A公司老板微信聊天的行政经理不是B公司员工,B公司没有欠A公司货款,货款已经全部付清。
7.法院经审理认为,乙公司拖欠货款,甲公司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足以证明乙公司欠钱的事实,判决乙公司支付货款12万元。
法院认为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第十条:“当事人以书面、口头等形式订立合同”。这种情况下,虽然双方没有签订书面的粮油销售合同,但确定双方的销售合同关系是从交易开始就建立起来的,即通过微信议价、下单、对账的交易习惯,结合之前的支付金额和微信对账记录可以一一对应。
上海要账公司总结。
如何通过微信聊天记录追回货款?
微信是一款便捷高效的交流软件。在商业交易中,人们通常通过微信聊天进行谈判、下单、收货、查账。
微信聊天记录属于证据形式的电子证据,已经成为诉讼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向法院提交的主要证据。微信聊天记录证据的审查关系到案件基本事实的认定。
在追钱的情况下,使用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应符合以下条件:
1.需要确认的是,微信聊天双方都与案件有关。现在微信是实名制。如果无法确认微信聊天的对方是谁,可以向腾讯申请获取微信的主题信息。
2.作为核心证据,微信聊天的内容必须相对完整,能够说明当事人想要说明的事实。
3.2019年12月26日,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新修订的《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证据规定》。根据该决定,从2020年5月1日起,微信、微博、短信等聊天记录为电子证据,可以正式作为诉讼证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