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,您可选择向管辖法院提交支付令申请,这是由人民法院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颁布的关于督促程序的法规所规定的有效途径之一;
二,若无法协商解决,也可寻求通过法庭诉讼渠道向债务人发出正式文件——债权声明,要求对方尽快归还相关欠款;
三,在所有手段都失效后,债权人有权依法申请强制执行,迫使债务人被迫履行生效判决中确定的债务义务。
当所有路径均未取得预期成效时,则债权人可通过申请强制执行来依法进行债务划拨与财产处置工作,以求达到偿债目的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
第二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,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、证据,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、合法的,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;申请不成立的,裁定予以驳回。
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,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。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,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。